对获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的,一次性奖励企业50万元。对通过省级“软件企业”认定的,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对获得省级以上认定的软件产品,每个奖励1万元。对当年获得的软件著作权,每个奖励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