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符合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脱贫人口、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等条件之一的,给予求职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能按一种身份申领。